当前位置: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打印此页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
(2009-03-18)
3月12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经贸委、公安厅、监察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九部门联合转发了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和专项整治方案大力推进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