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餐饮业职业经理人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目前不健全的餐饮职业经理人市场产生重要的规范和促进作用。由中国烹饪协会起草的《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评定条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从2005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随着餐饮经济的快速发展,伴随餐饮业现代化管理机制应运而生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日益扩大,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餐饮业的现代企业管理。职业经理人的产生,使餐饮企业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为餐饮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由于缺少统一的规范的标准,一时间,职业经理人的帽子满天飞,职业经理人队伍鱼龙混杂。针对职业经理人的巨大市场需求,社会上不少机构乱评定、乱培训、乱发证泛滥,中国烹饪协会作为餐饮业的行业组织,对这一现象给予充分的关注,三年前就开始着手规范职业经理人培训制度,研制了职业经理人培训考核软件系统,并与教育部全国考试中心在2004年成功推出了全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自学考试项目。2002年,中国烹饪协会着手起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评定条件》,经反复调研与论证,这一评定条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充分肯定,批准以国家标准形式发布实施。
标准规定,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分为职业经理人和高级职业经理人两个等级,等级划分以餐饮管理知识、管理能力、个人品质、从业经历、职业道德、经营业绩、创新能力、考核成绩等为依据;申请职业经理人资格还需经过培训、考核,高级职业经理人从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中产生并经进一步的培训、考核;餐饮业职业经理人的资格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经过培训、考核或复查,合格者可保留原资格或申请晋升为高级职业经理人,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作者:望琦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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