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紧急预案》

  (2004-08-24)
    按照该《预案》,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义务。
  该预案规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贵阳市应急总指挥部将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决定发布全面启动预案命令,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规定,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共同做好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