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啤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分别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5个省市的经销领域抽取了4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2种产品,其中合格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 国家质检局的报告对此分析道:"品牌公司"的啤酒产品质量低劣。所谓"品牌公司",是指生产与经营由各自独立的法人单位分别动作的模式。本次共抽查了5种"品牌公司"的产品,不合格品竟占了4种。"品牌公司"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产品的质量责任不明确所造成的。创品牌的公司往往只虚设一块招牌,并无生产实体,对质量的监控形同虚设,只负责把产品推向市场;而作为啤酒的灌装厂,却因为有别人的品牌作门面,对产品质量处于失控状态。抽查中还了解到,目前啤酒市场中的"品牌公司"大有愈演烈之势,啤酒销售网点上此类产品屡见不鲜,有模仿名牌产品称谓及包装的,有模仿样品牌装饰的等等。 本次抽查中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抽查的27家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这些企业目前年产量在5万吨以上,且产品感官质量高,外观清亮透明,泡沫洁白细腻,香气较为纯正,口味淡爽。而一些小型企业的产品则质量较差,在抽查的15家小型企业的产品中,仅合格8种,抽样合格率为53.3%。这些企业均装备差、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低,其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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