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玉米的2000种用途 ——国家经贸委赴美国农产品加工业考察与思考之一·《现状篇》 编者按 中国加入WTO后,首当其冲受到挑战的是我国的农业。如何加速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借鉴先进国家大型贸工农一体化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是我国“十五”时期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 日前,国家经贸委组织有关省市对美国的农产品加工业进行了实地考察。我们特邀代表团的成员就美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现状、美国政府如何制定一系列的行业扶持政策以及我国发展农业加工业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专题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裨益。 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化的发展,美国制造业的产值逐步超过了农业,但由于农业积极采用现代生产技术,特别是加工业与农业的全方位结合,为美国农业的稳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多元化需求,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860年,美国爆发了第一次农产品过剩危机,为尽快解决危机,美国采取了开拓国际市场、国内休耕、销毁部分产品、发放食品券等办法,但主要还是通过发展加工业,把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开拓更加广阔的消费领域和市场空间,推动农业的发展。 事实证明,为了解决日益增长的农产品供给与市场对初级农产品有限需求之间的矛盾,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转化和增值,不断拓展新的消费领域。比如玉米通过加工可以生产2000多种产品,开发出了广阔市场,市场对玉米的需求持续加大,增加了农户收入,推动了生产的稳定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使分布广泛的资源要素在产业化体系的运作下重新组合。据统计,美国的农户数量从1900年的600多万户降到了1997年的200多万户。但每户平均耕种的面积,从1900年290英亩,扩大到1997年的465英亩,使得农业专业化水平和集中度迅速提高,对产业化体系特别是对加工业的依赖度也在迅速提高。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加工业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提高了产品附加值,拓展了市场新领域,促进了美国农业的持续发展。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特别是深加工水平的提高,不仅扩大了农业产业化规模,也进一步促进了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如美国柑橙加工企业SUNKIST,除了将柑橙加工成橙汁外,橙皮用作生产饲料等副产品,剩余废料则作为电厂燃料,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正是由于加工技术开发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国农产品的加工转化领域不断扩大,附加值的增长幅度不断上升。 随着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变化,美国消费者的消费结构和爱好也在发生变化。农产品加工业积极适应这一变化,不断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切实满足社会消费需求。奶制品在美国有很大的消费市场,美国MORNINC STAR公司就投建了85个不同种类的加工厂,每年向市场提供400多种奶制品。这种市场需求反过来也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 美国在国内农产品市场饱和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发展加工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有力促进了农产品的对外出口。1999年出口达到510亿美元。2000年可达到530亿美元。美国每年大约2/3的农产品出口。按美元计算,2000年美国出口的肉类产品比钢铁多,玉米比化妆品多,小麦比煤炭多,面包产品比汽艇多,水果蔬菜比家用电器多。农业已成为美国六大出口主要产业之一。 美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生产者和经营者建立起了稳定的产供销关系,形成了多层次的一体化产业体系、按照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生产者和经营者结合的方式,加工企业主要有综合型、契约型、合作社型三种: 综合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这类企业是工商资本兴办的企业,工商资本直接渗透到农业,将农业生产与产前、产后各关联环节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经营体内,形成完全纵向一体化的综合经营、企业一般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经营范围涉及供、产、销各个领域。如科罗拉多州的蒙福特公司,在该州两个地方经营两个各有400英亩土地、10万头牛的肉牛养育场,年产肉牛40万头;在其他州拥有谷物种植农场和饲料厂。有运输车队、屠宰厂和包装供应公司,并按照合同向美国各地的定点饭店供应牛肉。 这类企业的特点:一是集生产和服务于一身,能减少各环节之间的交易费用,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二是能够在内部各部门之间平衡盈亏,使总公司保持总体盈利;三是农业的产前、产后部门与农业生产直接结合在一个经济实体中,免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加快了产品进入加工和投放市场的速度。事实上,美国一些州为防止农业中的垄断,对这类企业实行了一定的限制,自60年代以来,农工商综合体虽然保持稳定发展并略有增长,但总体上数量不是很大。 契约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是指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和稳定的业务关系,通过工商企业负责向农场主供应农用物资,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农场主则按照合同向对方提供农产品,并且保证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交货期限等条件。通过合同契约把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连结起来。 这类企业的特点一是合同双方均保持经济上、法律上的独立性,各自实行独立核算。农业生产与产品的加工销售是由不同的经营者独立进行的,双方能够发挥各自的经营灵活性和积极主动性;二是通过合同建立了严格的经济责任和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从而保障了一体化经营的正常运行;三是把农产品的产、供、销诸环节整合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四是加工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合作社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这类企业由农业合作社兴办。 合作社的每个农户都与合作社订立合同,一般为期三年。合同规定各种条件和双方承担的义务,如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供货期限和地点等。如果农户达不到关于产品质量的规定或其他要求,合同可以提前废除。期满后合同可以重订,条件也可以修改。 192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被誉为“合作社大宪章”的《帕尔·沃尔斯太德法》对其成员的资格、权利、义务以及内部的管理和利益分配作了具体的法律界定。目前,虽然农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面临资金、管理方式等困难,但还在稳步发展。如SUNKIST公司就是一家由农业合作社兴办的果汁加工企业,有6500 P社员。社员生产的水果先由分布在全加州的65个收购点进行收购,然后分类、包装,质量稍差的水果送到SUNKIST公司加工成果汁或水果制品、该公司每年加工100万—120万吨柠檬、柑橙等,产品销往美国各地。
农业需要后盾 国家经贸委赴美国农产品加工业考察与思考之二·《政策篇》 编者按 2月6日,本报企业发展专刊上介绍了美国农产品加工业在其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美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现状和几种主要形式,本期主要介绍美国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政策和发展措施。 美国十分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联邦政府从1862年开始,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各级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完善服务职能和行使监督职能,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素质的提高,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了农业产业现代化的进程。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实行保护性补贴与信贷支持 通过对农业补贴或提供贷款担保,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所需原料的稳定化和标准化。虽然美国政府根据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一直不断在调整完善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目前仍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的发展。比如,对农户的直接收入补贴、对主要农产品的最低保护价、对农业资源保护的投入以及各种形式的商业贷款等。这些对于提高广大农户的生产积极性,确保主要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和质量标准,满足消费者对各种加工农产品的需要起到了重要作用。 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确保加工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为了确保加工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包括农业部(食品安全及检验服务局,谷物检验、包装、储存管理局,动植物检验服务局)、食品药物管理局、环保署、卫生部等在内的诸多行政管理机构,各州县市也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上下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美国政府非常注重通过法律法规加强管理,逐步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联邦肉类检验法》、《联邦家禽生产检验法》、《联邦鸡蛋生产检验法》、《联邦公共健康服务法》、《联邦化妆品条约》等。其中把食品安全管理放到了突出位置,特别是强化了对农业加工食品的安全管理。 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 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体系的规范化水平。美国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各项职责非常明确,监督分工十分具体。农业部对企业的加工产品是否达到绿色食品的健康标准,食品安全检验服务局、谷物检验服务局对企业生产的肉类、谷物类以及动植类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环保署对生产环节中是否对空气、水质及土壤等生态环境构成污染,职业安全健康局对生产过程中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和健康状况等是否对工人造成损害等,都要进行严格监督。凡是没有达标或违规的要严厉处罚,没有经过批准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公司,一经查实,立即依法予以重罚,一直罚到倾家荡产为止。同时在监督中强调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 构建完善的服务体系 通过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美国农业部等有关机构及行业协会,在技术开发、基础建设、市场营销、资源利用、资金信贷以及食品检验、加工包装、营养鉴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优质服务,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了新型的生产基地、加工体系、开发中心和营销网络,使农产品加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领域不断延伸,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发展行业协会与中介机构 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美国各种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在推动和保护加工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与政府部门对话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美国食品加工商协会是全美农产品加工行业著名协会之一,该协会共有注册会员企业400多家,既有跨国集团公司,又有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协会下设一个学院和三个科研中心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承担了大量教育培训、科学研究、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拓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企业得到很好地发展。美国国际冰淇淋协会是一个涉及冰淇淋与相关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行业组织,共有会员企业100家。该协会主要从事法律咨询、教育培训、市场调研等工作,推动了冰淇淋生产、加工业的迅速发展,现已开拓和占领美国85%以上的冰淇淋市场。 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前美国政府对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的政策也在进行积极调整。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逐步减少财政补贴,更加注重市场竞争。1996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新农业法规定,美国政府将在7 年内逐步取消同价格挂钩的农产品补贴,农民在种植品种和面积方面享有自主权。美国为实施这项计划共拨出470亿美元的预算,其中300亿美元用于农民过渡期内的补贴。2002年后,补贴将逐步取消。这一重大举措,一方面不能保证每年无论丰歉农民都可盈利,增加了一定的生产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放开了农民手脚,更加注重自由竞争。美国政府这种农业政策调整将对世界农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二是逐步减少计划调节,更加注重产品营销。长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安排计划,组织收购,增加国家粮食储备,稳定农业生产发展。近几年来,美国政府大幅度减少计划,减少储备,更加注重扩大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他们通过国家出口信贷等政策,鼓励农产品直接出口,扩大国际市场份额;通过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资助和推动,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种国际贸易展销会、订货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通过跨国经营战略,推动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食品贸易企业,到其他国家办厂设点,带动国内加工农产品的出口经营。美国食品工业和快餐业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推动了美国农产品加工业在全球发展。 三是逐步减少直接管理,更加注重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重要机构。通过这些机构,政府既可避免对微观经济的行政干预,又可减少过多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美国现有行业协会29万多个。这些数量众多、功能齐全、覆盖面广、渗透性强的行业协会,形成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政府在不断减少和完善直接管理的过程中,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以此来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农产品“变脸”大有可为 国家经贸委赴美国农产品加工业考察与思考之三·《对策篇》 美国:一种玉米可变生出2000种产品,深加工比例为15%~20% 中国:一种玉米只能开发出100种用途,深加工比例仅有9% 编者按 上期我们介绍了美国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政策和发展措施,本期将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现状以及加速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提出对策与建议。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迅速提高整个农业经济的竞争力,是当前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结合赴美考察,我们的几点启示和建议是: 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积极改进生产技术和品种结构,确保稳定优质的农产品加工原料资源,是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基础。美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随着农业生产力和产业集中度的提高,生产了大量质优价廉的加工原料,为加工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我国是一个小农经济仍占相当规模的农业大国。当前农产品加工业总体水平不高,规模有限,主要是受到农业发展水平的制约,加工原料来自千家万户,规格质量差异很大,直接影响到加工业的发展。当前,应当依托大中型加工企业建立和发展专业化生产区域;通过引进技术和优化品种,进一步提高基地产品的优质率和生产规模;根据我国的自然条件,建立区域优质品种产业带;按照市场需要,培育良种、选择基地、开发技术、组织生产,在有限的农业资源中,不断生产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为加工业源源不断地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料,确保加工业的发展。 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切实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施投资多元化的发展战略,是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关键。美国政府通过价格支持、商业信贷等方式“保农”、“护农”,充分调动农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特别是采取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切实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施多元化战略,为加工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证。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主要通过书面协议、合同契约、股份合作、供销合作以及股份制等形式,与生产者、经营者建立利益关系,其中书面协议、合同契约占有相当比重。这些形式由于缺乏相对规范的运行方式和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加工业的发展。今后我国应当根据各地实际,在继续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加工企业。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农业领域更加开放,农产品加工业只有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规范的组织形式和有效的发展模式,才能吸收大量外资和先进的技术、人才。 积极面向市场,努力开拓消费,建立高效有序的产销体系,是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方向。美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实践说明,加工企业通过连锁、配送、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与形式多样的流通企业建立新型的产销经营体系,共同推动加工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才是加工业持续发展的方向。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都是自产自销或者委托销售,没有积极向流通领域延伸,缺少相应的销售网络,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影响了生产经营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根据我国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实际水平,今后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当尽快打破部门界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走产供销一体化的路子。 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是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是“散、小、差”,尚未形成规模经济。这是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和推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加入WTO的过渡期内,可以考虑比照其他工业企业政策,将其列入我国发展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的扶持对象,与此同时,积极推动这些企业与国际同类一流企业“对标”,如,美国玉米深加工量已占玉米加工总量的15%—20%,可加工出2000多种产品,而我国玉米深加工比例仅有9%,只能加工出100多个品种。由此看出我们的差距非常大。所以,我们应当以技术支持作为发展龙头企业的切入点,鼓励大型加工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引进和发展农产品加工领域的高新技术,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同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关键技术改造传统的加工业,提高整个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规范质量标准,强化安全监督,促进法制建设,是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根本。美国有关部门,从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行使管理职能,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了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与美国相比,我国仍然存在标准不完善、法规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的问题,应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首先,应当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加工农产品特别是食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检疫体系。其次,农业部、经贸委、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分工,加强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加工前、加工中、加工后,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的监督。同时,我们还要尽快将加工农产品尤其是食品的监管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 发挥协会纽带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前提。美国各种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之一。今后我国应当通过必要的政策法规,加强行业协会及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通过各个协会技术开发、市场营销、教育培训、法律咨询、国际合作等功能,与中介组织网络相互结合,建立比较完备的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保证。学习研究和借鉴美国的管理模式,推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是政府当前必须改变的传统管理方式,转变职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完善法律法规、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市场监督和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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